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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征集】關于公開征求《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清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來源: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關于公開征求《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清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公告
為加快盤活大武口區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拓展產業發展空間,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自然資源廳 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低效工業用地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寧自然資規發〔2023〕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文件精神,結合大武口區實際情況,擬定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清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歡迎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踴躍參與,提出寶貴意見。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
意見反映方式:
電子郵箱:dwkqzrzyj@163.com
聯系電話:0952-2019026
傳????真:0952-2019919
聯 系 人:薛欣月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清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盤活閑置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自然資源廳 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低效工業用地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寧自然資規發〔2023〕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堅持節約優先和綠色發展,全面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以土地利用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切實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和產出效益。全面查清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情況,摸清底數、逐宗處置,切實盤活閑置、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產出效益,增加建設用地有效供給,優化土地資源空間布局,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努力形成上下聯動、各單位齊抓共管的高壓態勢,構建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處置盤活的長效動態管理機制,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明顯提升。
二、工作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引領作用。堅持先規
劃、后實施,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全面落實各項約束性指標和管控要求,加強實施監督,健全制度保障。
堅持依法依規。處置程序要依法依規,確保不產生新的遺留問題。既要尊重歷史,又要充分考慮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堅持分類處置。選取一批亟待盤活的閑置低效土地,依據項目地區、地段、類型、功能的不同,選擇最適合的處置方式,分情況、分批次、分類別推進處理,不搞“一刀切”。以“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方式,形成一批成功的處置案例。
堅持統籌協作。強化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相互銜接、協同配合、履約監督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促土地高效利用,營造公平有序的土地盤活市場環境。
堅持高效利用。閑置及低效工業用地盤活,納入統籌招商,重點鼓勵引進與大武口區主導產業配套性強、科技含量高、發展潛力好、產出效益高的優質項目。
三、處置范圍及認定標準
(一)閑置土地。主要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建設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因特殊情況,未約定、規定動工開發日期,或者約定、規定不明確的,以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為動工開發日期。
(二)低效用地。主要指未被認定為閑置用地,存在開發未完成、開發不達標等類型,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超期未竣工。因企業自身原因,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
2.未按期投產。已按土地出讓合同完成開發建設,竣工驗收后1年以上未投產的;
3.停產半停產。已建成投產后停產或處于半停產狀態2年以上的;
4.不符合環保和安全生產等要求。環保、市場監管、應急、稅務等行政部門和其他法律法規和政策明令禁止或達不到規定要求且不進行改造升級的禁止類、淘汰類的項目用地;
5.用而未盡。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期滿,已動工開發建設的土地面積超過應動工開發建設土地總面積的1/3但不足80%;或尚有成片空閑超過20畝,按空間規劃可單獨開發利用而未開發的;
6.稅收不足。已竣工投產工業項目地均應納稅額連續3年達不到轄區內工業企業平均應納稅額或轄區內該行業平均應納稅額60%的;
7.爛尾工程。屬于“爛尾工程”的商業服務業用地;
8.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閑置低效用地認定主體
1.閑置土地
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梳理涉嫌閑置的工業用地,報請市自然資源局對閑置工業用地進行調查與認定;在市自然資源局授權和指導下,區自然資源局會同高新區管委會、發改、財政、住建、司法、生態環境、稅務等單位根據市自然資源局認定結果,進行閑置土地清理。
2.低效用地
大武口區人民政府作為園區范圍外低效用地認定主體、高新區管委會作為高新區范圍內低效用地認定主體,組織區發改、工信、商務、財政、住建、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稅務、高新區規建局等部門,對轄區內的低效用地進行清理調查,對符合認定標準的,納入低效用地臺賬,開展清理。
五、處置方式
(一)閑置用地處置方式
1.因政府原因造成閑置。可采用協議有償收回、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調整土地用途或規劃條件、置換土地等方式進行處置。
2.因企業原因造成閑置。可采取幫扶、約談、收取閑置費等措施,督促企業限期開發。對確實無法開工建設且閑置時間滿兩年以上的,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自然資源部門向國有土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
3.其他原因造成閑置。在依法拍賣時,應與司法機關充分溝通,針對后續產業發展是否符合園區主導產業發展達成處置意見后,開展后續處置措施。
(二)低效用地處置方式
1.增產擴能一批。對因無法改善經營狀況而閑置廠房的,可向區政府、園區提出申請,引進符合產業、環保等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對節約程度低的土地,可以通過鼓勵企業追加投資,擬訂土地再開發方案,調整內部布局、騰出土地用于擴大再生產新建標準廠房,還可以租給與本企業相關聯的上下產業鏈企業使用。采取分割轉讓的,轉讓后不得影響產業鏈延續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招商引進一批。對于產權明晰但無能力獨立完成投入建設或提升改造的企業,在約定開發建設期(一般不超過2年)內,可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引進符合產業、環保等要求的新企業合作投資、共同開發。
3.限期開發一批。由區政府、園區與企業簽訂限期開發協議,約定繼續開發并達到開發要求的相關事項,繼續開發完成期限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1年。若在規定時限內未達到限期開發協議完成要求或土地使用權人拒絕簽訂協議的,列入全區社會信用黑名單。
4.稅費征繳一批。對欠繳稅費等的低效用地,嚴格落實“應收盡收、應追盡追”原則,做好相關規費、稅費的征繳追繳工作,對未按時繳納的,出具催繳通知,并通過涉稅渠道予以處置。
5.連片開發一批。鼓勵市場主體收購相鄰多宗低效利用土地并集中改造開發,發展符合規劃定位的產業。
6.轉讓盤活一批。充分利用石嘴山市建設用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系統,交易雙方可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及時發布和獲取市場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讓合同約定和發改備案核準的前提下,可自由交易。
7.依法收購一批。政府依法收購的情形: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禁止類、淘汰類產業及不符合安全、環保、規劃、產業定位要求,且按照規定無法完成自主改造的;未能按照入園協議限期開發約定完成開發的;招商合作開發未達到約定條件的。
六、扶持政策
1.自行改造支持。鼓勵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實施二次開發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與容量,提升產業載體質量,在控規范圍內提高現有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在符合規劃及房屋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既有建筑改變使用功能,涉及土地用途變更的(不含商業或住宅開發),經批準后可按照新用途重新計算出讓年期,并補繳相應的土地出讓價款。產業用地兼容科創、研發、銷售、倉儲、物流、實訓等多種用途的,探索以主用途方式供地。
2.分割轉讓支持。鼓勵通過分割轉讓方式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空閑土地等低效用地和空閑廠房發展新興產業,此類分割轉讓的土地不得改變原土地用途。已建成的工業項目用地分割轉讓的,應當按照房地產權統一的原則辦理分割轉讓手續,且轉讓后不得影響產業鏈延續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出讓價款;工業項目配建的行政辦公設施、生活服務設施不得單獨分割轉讓,因司法處置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除外。
3.全流程服務支持。審批部門按照方便土地高效利用的原則,實行告知承諾制,加強企業信用管理和事中事后核查監管,全面實行分階段施工許可和多證聯辦極簡審批模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消防設計審查,不斷優化項目審批流程,進一步壓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審批時間。
七、工作步驟
(一)摸底調查。調查各責任片區內低效用地宗數、面積、土地使用情況、地塊欠稅、涉訴、抵押、構建筑物面積及原土地使用權人是否有開發意向等。高新區、星海鎮及各街道辦事處分片區對轄區內閑置低效用地進行充分的調查摸底、分類,及時將擬處置名單以文件形式報送至專項行動辦公室。
完成期限:2024年9月30日
(二)分類認定。依據空間規劃、調查摸底的基礎數據及國土空間規劃,合理確定改造開發的方向和目標,采取“一地一策”方式進行閑置低效用地認定,分類制定低效用地處置方式。
完成期限:2024年11月30日
(三)組織實施。根據認定結果,聯合高新區、稅務、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法院、公安、街道辦事處等單位按照“一地一策”方式、先易后難原則,靈活運用整合重組、清算注銷、股權轉讓、司法處置等多種方式,高效快速開展低效用地處置,提前謀劃項目,確保處置一宗落戶一項新項目,避免形成新一輪的低效用地。列入閑置低效用地但未完成整改的企業,在錯峰生產、大氣污染攻堅、環保安全等專項整治行動中,將作為重點被列入整治目錄,且不得享受政府各類獎補資金支持。
完成期限:2026年10月30日
(四)總結驗收。總結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處置經驗,向區政府上報清理處置工作總結;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對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處置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專項工作基本結束后,開展專項治理成效“回頭看”,鞏固成果、總結經驗,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閑置和低效土地處置模式。
完成期限:2026年12月30日
八、工作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相應領導機制和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組織落實轄區內低效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積極做好有關政策的研究、制定及具體實施工作。
(二)確保依法處置。各相關部門要依據法規開展低效用地的盤活利用工作,實現盤活利用的土地權屬清晰、補償到位、繳罰有據、無法律經濟糾紛、規劃條件明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做出責令繳納土地閑置費、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后,土地使用權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又拒不繳納土地閑置費、拒不交回土地使用權的,依法申請司法機關強制執行。
(三)嚴防用地增量。推行新增工業用地項目入園聯合論證制度,嚴格把關園區項目引進,針對不同項目,明確不同的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產值、畝均稅收標準。項目建成后,開展績效評價,達不到園區標準要求的,要按照工業標準地進行出清,最大范圍減少閑置低效土地增量。
(四)強化政策宣傳。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處置閑置低效用地的重要意義,把政策講清,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同時,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作用,達到處置一宗、帶動一批、影響一片的效果。
本方案自2024年8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
附件: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臺賬
附件
大武口區閑置低效用地臺賬 | |||||||||||
填報單位: 聯系人: 聯系方式: | |||||||||||
序號 | 用地單位(個人) | 項目名稱 | 項目所在詳細位置 | 供地面積(公頃) | 供地用途 | 土地類型(閑置/低效) | 處置類型 | 處置原因 | 建議處置方式 | 聯系方式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