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互動交流 > 意見征集
【意見征集】關于公開征求《大武口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意見建議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來源:大武口區綜合執法局
關于公開征求大武口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的公告
大武口區綜合執法局起草《大武口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現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歡迎社會各界及廣大市民踴躍參與,提出寶貴意見。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7日。
意見反饋方式:
聯系電話:0952-2017435
電子郵箱:dwkcg2003@163.com
大武口區綜合執法局
2024年9月27日????
大武口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建設,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建房〔2009〕274號)、《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石嘴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著力提升住宅小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業委會委員的資格管理
業委會組建或換屆工作在區委社會工作部和區綜合執法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星海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導成立籌備組,實施主體為業主大會。住宅小區業委會選舉時,要嚴格把控業委會委員資格準入關,把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嚴格排除在準入門檻之外;應當由主管部門履行監督職責,并通知業委會及時召開業主大會,經過投票通過后,及時終止和罷免相應業委會委員資格。
(一)業委會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接受各級黨(工)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導;
2.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自然人業主或者單位業主代表;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遵守業主大會決定、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履行業主義務;無正當理由欠交物業服務費行為、拒不繳納或續籌專項維修資金等情形;
5.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6.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任職或者有其他利害關系;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對其業委會委員資格進行終止或罷免:
1.已不再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
2.以書面形式向業委會提出辭職的;
3.不履行委員職責的;
4.利用委員資格謀取私利的;
5.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6.利用業主會委員資格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7.因健康等原因無法履行職責且未提出辭職的;
8.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犯罪行為被刑事羈押等情形的;
9.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在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服務企業任職的;
10.違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或者未經業主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會議的決定,擅自使用業主大會印章、業主委員會印章的;
11.在使用維修資金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情形的;
12.拒不召集業主委員會會議的;
13.一年內累計缺席業委會會議總次數一半以上的;
14.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損壞房屋承重結構、違法搭建、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欠交物業服務費或者專項維修資金、違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之一且未改正的;
15.違反書面承諾的。
在上述業委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情形中,屬于第1項至第2項情形的,其委員資格自然終止;屬于第3項至第11項情形的,經業主大會會議或者居委會會議討論通過,終止其委員資格;屬于第12項至第15項情形的,經業主大會會議或者居委會會議討論通過,罷免其委員資格。業委會應當將委員資格終止或者罷免的情況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進行公告。
二、進一步提升業委會規范運作的水平
業委會應當接受區委社會工作部、屬地鎮街和社區黨組織的指導監督,要認真執行各項有關物業管理的制度,除了要依法履行《寧夏回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石嘴山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的工作職責和相應制度外,還要著重加強定期接待制度、信息公開制度等,建立完善工作培訓制度、業委會委員任職承諾和任期內失職懲戒制度等五項制度,強化工作約束,促進業委會規范化建設。
(一)業委會定期接待制度
業委會委員每月至少一次聽取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和使用人對物業服務和業委會日常工作的意見建議,接受業主和使用人的咨詢、投訴和監督,并做好相關記錄。
(二)業委會信息公開制度
業委會的各項決策信息、工作信息,公開時要做到內容詳實、范圍明確、及時公開、應公開盡公開。
1.各項規則規約
公開內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以下主要內容突出顯示:業委會任期、定期會議間隔、表決形式、專項維修資金的授權范圍、接待時間、業委會印章管理)。
公開地點:物業服務區域內宣傳欄、業委會辦公室(或居民委員會辦公室或小區物業管理處)、小區微信群等。
公開時間:全年公開
2.日常工作信息
公開內容:物業服務合同、會議決定(業委會、業主大會)及會議召開的相關公示公告、公共收益分成比例。
公開地點:物業服務區域內宣傳欄、業委會辦公室(或居民委員會辦公室或小區物業管理處)、小區微信群等。
公開時間:物業服務合同簽訂后、會議表決結果產生后全年公開
3.專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等財務資料
公開內容:專項維修資金賬目、公共收益賬目、合同(保養、維修、更新、改造)(如:電梯、消防設施、監控系統、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共用部分經營合同(廣告、租賃)。
公開地點:物業管理區域內宣傳欄、業委會辦公室(或居民委員會辦公室或小區物業管理處)、每幢門棟內、小區微信群等。
公開時間:按文本約定,一般在業委會接待日供業主查詢、維修資金賬目每半年、公共收益賬目每季度、新老物業交接時。
(三)業委會相關工作培訓制度
加強業委會籌備(換屆改選)小組成員、業委會委員任前和任期內的培訓力度,通過相關法律法規和綜合實務的輔導,明確崗位職責,增強業委會委員履職能力,引導推動業委會依法依規運作。
業委會委員任前培訓作為鎮街業委會成立備案、換屆備案、變更備案的必要材料;業委會委員任期內培訓作為鎮街考核業委會規范化運作評估的重要指標。
區物業主管部門指導全區的業主(代表)大會、業委會相關業務知識培訓。區委社會工作部、各鎮街根據實際情況,應對入選的籌備(換屆改選)小組成員和業委會委員進行業務培訓,并對其學習的情況實行登記統計。
1.業委會籌備(換屆改選)組成員培訓
培訓對象:籌備組(換屆改選)組成員
培訓內容:籌備或換屆改選的法規和操作流程
培訓時間:籌備組(換屆改選)組成立后,開展籌備(換屆改選)工作前
2.業委會委員任前培訓
培訓對象:業委會委員成員候選人
培訓內容:業委會建設、物業管理相關綜合性法規
培訓時間:業委會組建或換屆前的半個月內
培訓方案:在業委會申請辦理備案證明手續之前,培訓課程結束后,對參訓的業委會委員進行考核,考核不通過的給予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仍不通過的,建議業主大會依法依規取消業主委員會成員資格,由業主大會從候補委員中增補成員。
3.業委會委員任期內培訓
培訓對象:業委會委員所有成員
培訓內容:最新業主大會、業委會日常運行的法律法規、物業管理相關政策與應對措施、實際案例分析
培訓時間:業委會任期內每年至少一次
培訓要求:無故不參加培訓的,由區委社會工作部、屬地鎮街進行約談,超過兩次及以上不參加培訓的,建議業主大會依法依規取消該成員的業委會委員資格。
(四)業委會委員任職承諾和失職懲戒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業委會委員履職行為,針對新組建、換屆后的業委會,屬地鎮街在任前談話中,要求業委會委員在候選人階段簽訂《任職承諾書》(見附件),作為業委會成立(換屆、變更)備案的必要材料之一。業委會委員通過簽訂《任職承諾書》,承諾依法依規依約履行業委會委員的職責,一旦查實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取消其業委會委員資格,并在一個業委會任期時間內不得再擔任本物業區域業委會委員。
《任職承諾書》具體內容,各鎮街可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制定。
三、進一步強化業委會的監督管理
針對業委會運作中兌現承諾、履職盡責等情況,建立評議監督機制,切實把好業委會工作的評估考核關。每年針對業委會就專項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日常運作開展年度述職評議,并將評議結果作為業委會考核評價和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激發委員的履職積極性。
(一)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年度審計制度
為全面加強住宅小區專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的使用監管力度,保障業主的知情權,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及業主委員會,應當每年至少一次與專戶管理銀行核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目,并向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公布。
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代理記賬單位應當及時向委托的審計單位提供下列資料:
1.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備案證明;
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
3.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相關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財務資料;
4.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工程項目方案的表決結果或決議、會議記錄等;
5.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和共用部分收益的項目合同、審價報告、工程監理報告等;
6.有關業委會活動經費收支的相關資料;
7.審計單位實施審計所需要的其他資料。
業委會收到審計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初稿后,應在15日內向審計單位提交書面反饋意見。未反饋意見或未提出實質性問題的,審計單位可直接出具審計報告。
每年3月底前,屬地鎮街將上一年度業委會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及業委會工作經費收支和管理情況的審計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宣傳欄向全體業主進行公示。
(二)業委會述職評議制度
每年12月,業委會全體委員要向所在社區黨組織和業主大會進行年度述職,由鎮街黨(工)委組織轄區內居委會、業主代表等對屬地物業管理區域的業委會委員《任職承諾書》履職情況進行評估考核。
四、附則
實施意見自2024年X月X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附件:大武口區___業主委員會委員任職承諾書(參考文本)
附件
大武口區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任職承諾書
(參考文本)
全體業主:
本人自愿參加XXXX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競選,并經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當選為小區業主委員會委員,愿意為小區全體業主服務。就任前,為明確本人的職責義務,本人鄭重承諾:
一、本人如違背以下四項中的任意一項內容,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不能起到文明居住模范作用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小區所在鎮街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公告,終止本人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并在一個業委會任期內不再擔任本物業區域業主委員會委員。
(一)本人提交的簡歷、不動產權證、身份證和有關資歷證明完全屬實。
(二)本人符合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基本條件:
1.堅持黨建引領,服從屬地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對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重大事項做到事前報備;
2.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是不動產權證記載的權利人,并實際居住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
3.身體健康,熱心小區公益事業;
4.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帶頭繳納物業服務各項費用,不欠費,并及時勸導欠費業主繳納物業服務各項費用;
5.參加過所在街鎮組織的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任前培訓并通過考核。
(三)本人在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期間應盡的義務和職責:
1.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認真履行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業委會委員職責和義務;
2.遵守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
3.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決議,維護全體業主權益;積極參加業主委員會會議,努力做好業主委員會分配的工作;
4.每年12月向所在居民區黨組織和業主大會進行述職匯報,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如實闡述報告。
(四)本人在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期間保證無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違法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如“住改商”)、違法出租房屋等房屋使用違法違規情形且未改正的;
2.欠交、拒交物業服務費、拒不繳納或續籌專項維修資金等情形且未改正的;
3.被司法部門認定有違法犯罪行為,被記入本市個人征信系統等情形;
4.利用委員資格謀取私利;
5.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6.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企業任職或存在向物業服務企業索賄等情形;
7.在使用維修資金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情形的;
8.拒不召集業主委員會會議的;
9.一年內累計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總次數一半以上的;
10.因健康等原因無法履行職責且未提出辭職的;
11.拒不服從屬地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的;
12.其他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
二、由于本人違反法律法規或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的規定,給業主造成損失的,本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三、本承諾書內容如簽署后發生變化將由本人在一周內向業主委員會說明。
以上承諾,完全屬實,否則依法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人(簽字):
身份證號:
住址: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此承諾書報小區業主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備案;各鎮街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承諾書有關內容,制定符合轄區內住宅小區實際的業主委員會任職承諾書示范文本。)